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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

核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
出版
人格尊严
最基本
劳动权
基础
创作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
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财产权。
(2)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是有劳动就业
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
基础。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3)物质帮助权。

(1)内容: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
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②我国公民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
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
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