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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
C
倡导民主共和(或倡导三民主义);推翻君主专制
政体,建立中华民国;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变化:辛亥革命前国家权力属于君主一人,革
命后属于全体国民。
政治原则: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规定: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三种,分别由三种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和行使,
以达到以权制权的目的。
意义: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民主自
由原则,是辛亥革命的重要成果,极大地推动
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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