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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班长的做法是侵犯同学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说明他缺乏法治观念。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②小林没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不受他人的非法侵犯。小林的行为是缺乏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表现,小林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③小军能依法行使权利,具有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一是向班长说明这种做法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二是求助于老师,请老师帮助小明找回计算器。
①王某因点击不明网页链接被骗后自认倒霉,说明他缺乏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他没有依法行使权利,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骗子骗钱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财产权,缺乏法治观念。②张某用手机在班级QQ群里匿名谩骂同学以发泄不满,说明他缺乏法治观念,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中的名誉权;传播同学秘密说明他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中的隐私权。③段某利用手机拍军事设施的视频和照片并出卖给境外情报机构,说明他没有正确行使对手机的使用权。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④上述不和谐现象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在使用智能手机时缺乏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行使权利有界限,维护权利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