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课本网 第68页

第68页

信息发布者:
甲和乙的速度比是​$\frac {3}{5}:(1 - \frac {3}{5}) = 3:2。$​
​$ $​甲和乙行完全程所用时间比是​$2:3。$​
​$ 6\div 3×2 = 4($​小时​$)$​
答:甲车行完全程用了​$4$​小时。
原来速度:15÷(6−5)×5=75(千米/时)
(75−15):75=4:5
原来时间:1.5÷(5−4)×4=6(小时)
甲、乙两地相距:75×6=450(千米)
答:甲、乙两地相距450千米。
相遇后,甲、乙两人速度的比为: 
​$[3×(1+20\%)]$​:​$[2×(1+30\%)]=18$​:​$13$​
从相遇到甲到达​$B$​地时间内,乙走的路程的份
数为:​$ 2÷18×13=\frac {13}{9}$​
​$A、$​​$B$​两地的总路程为: 
​$14÷(3−\frac {13}{9})×(3+2)=45($​千米​$) $​
答:​$A、$​​$B$​两地的距离是​$45$​千米。
​$[3\div (1 - 60\%)]:[1\div (1 - 40\%)]=9:2$​
答:这两个工程队承包的修建公路长度之比是​
$9:2。$​